忽然领悟《圣经》故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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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隐杀亚伯,上帝却说,杀该隐者必遭报七倍。

以前读到这段,总是愤愤不平。

上班几年,遇见很多人很多事,看透了这个世界所有的丑陋,有一天竟忽然领悟了。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是江湖的做法。

该隐杀亚伯而犯罪,必有他该得的审判。若人因此而杀该隐,与该隐何异?也必因犯罪而受审判。人无权给他人定罪,最后的审判之权属于上帝。

当然这只是一种宗教的说法。

自然想到如今的国际社会,比如恐怖主义,比如恶国家。那些犯罪的国家,也应有它该得的审判。但是若他国因此而攻伐,便是侵略。从理想主义的角度来说,需要一个最后审判的“上帝”总而言之,两个字: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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