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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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女孩子对我说:“阿彗,你选男朋友着重老实!”她一说,全体哈哈大笑,简文瀚也笑,而且似乎有点自豪。但我认识那个女孩子,她说话向来有骨。她是在鄙视我。
我开始不作声。
后来他们说时装、shopping、朋友间的是非,简文瀚更是格格不入。
我不想他难受,悄悄在他耳边说:“不自在的话可以先走。”他却说:“我很enjoy嘛。”我有点愕然,他enjoy些什么?这一班人不见得会enjoy他的存在。
我明白他是为了我才参与这一晚的聚会,但我不想看见任何勉强的事。
他不肯走,我便开始黑起口面。
到97跳舞之时,他被守卫拦着不准他内进,他的衣着不合格。luna在门外周旋一轮,还是不得要领,我就在这一刻发晦气,拉着他离开那一带。
他跟在我身后。
“你不高兴了。”我没作声。
“是那间夜店的人白鸽眼。”我转头说:“是你不懂规矩!”
“我衣着整齐呀!”他不肯承认。
“唉,”我发作起来。
“你这种装扮,十年前读书时的确很醒目,就算在大学时代,也叫做很合适。但你明知今晚我们会去很白鸽眼的地方,干吗你不好好准备?”他面有难。
“我不懂。”
“不懂便不要来!我一早说你不适合来的!”
“阿彗,是我不好。”他认错,我也就没那么凶。
“我会去学。我买时装杂志参考好不好?”我用力深呼,试图平静下来。
“你会帮我吗?”他的眼神是哀求。
“算了吧,”我收起了火。
“小事。”然后,他趋前拉起我的手。
在他送了我回家,得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才突然地反省,或许,错不在他,在我。
他们嫌弃他的衣着,这种思想和行为本肤浅得可以,为什么我竟然不站在他那边?
是否,我也如他们一般肤浅?为什么我会觉得他们是对,而简文瀚是错?
说真的,我也介意他不追上。从前读书时我没所谓,但今天,在我很重视这些细节的时候,我也希望我的伴侣能与我同步。
虽说是旧情复炽,但简文瀚与我,似乎还有一段调整期,当初真的没发现。
因为自觉对不起他,这星期我对他很好,很温柔。最好笑的是,他也自觉对不起我,所以对我更好更温柔。
他订了很高级的餐厅,与我吃一顿昂贵的晚餐,并且他穿了件绿贴身恤衫,剪裁很前卫的那种。
“在joyce买的,好不好看?”他兴致地问。
一点也不好看,穿在他身上只有惹笑的效果。但我忍着不告诉他,只是说:“文瀚,这件太古怪了,不衬你的气质。”他失望起来。
我于心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