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做不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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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俠:就是説,還有比你更耐不住的。人們見過先鋒戲劇也就是小劇場戲劇的導演牟森的大禿頭出現在《正大綜藝》的嘉賓席上。大夥當時有點兒糊塗了,這是哪兒跟哪兒呀!《正大綜藝》居然去找牟森,牟森居然去了?大眾文化太有力量了,中國的所謂藝術家太柔弱了。

王朔:其實,選擇什麼欄目上電視,不過是半斤八兩,沒有本區別,都寒磣的。

老俠:一些作家上電視,給人有兩種覺:一是不理解,王朔王蒙還要藉助《今晚我們相識》來給自己做廣告嗎?讓人覺得太下賤,做人都沒底線了,更不要説當作家了。二是覺得這些人的智商怎麼低到這種程度,怎麼能讓這種爛節目去提高知名度。你想拍我,又要在拍攝中擺我。不管怎樣,你是個作家,不是戲子、歌星,進電視裏當個人家的道具,讓人家當個玩具耍,給你擺在那兒哼哼兩句,逗大家樂。稍有智商的人,要出名,即便不講做人的底線,也得講點兒策略!這麼出鏡除了下作不講人格之外,只有不講策略的作家才會去《今晚我們相識》或《正大綜藝》、《綜藝大觀》這種欄目。

王朔:確實是。我也發現不加選擇地出鏡,失比得要大。

不光你這麼想,可能好多人都會這麼想,王朔這小子沒事怎麼跑這兒來了?這類欄目的話題其實是沒什麼意思的。所以電視這種大眾工具,就是把所有的東西都拉平了,把方方面面的人都拉來了。其實,比如像婚戀節目,沒有必要找作家,它可以找其他專家,如婚戀專家。心理專家等等,甚至可以找戀愛着的當事人都行。這裏頭可以講些婚戀問題。其實電視節目也像小孩一樣,有個泛文化的問題,太濫了怎麼辦?好像不僅僅如此,得顯得更注重神似的,其實無非是大家神侃一通。

老俠:經常看到些知名人物出鏡,其實他的名聲本來不用靠這個東西來提高或擴大。最後只能往惡裏想,這些人利慾薰心又淺薄。像你這樣的都是北京人裏頭的人了,也是作家中的聰明人,居然還滿腦子是水地做這種節目。像《麥田守望者》的作者賽林格,他就用另一種方法保持自己的名聲。一本書成名之後,他就躲起來,那麼多年沒在媒體上曝光。大家都在猜,這人幹嗎去了?後來他唯-一次接受的採訪,是一個十六歲的女高中生做的。他這樣給人的覺是一種做作,但他的這種做作,作為保持名聲的策略起碼比到《今晚我們相識》去當嘉賓的覺要好一點。後者給人的覺不僅是你這個人的個被抹平了,而且智力也被抹平了。在文化圈中混,遠離媒體,確有種守身如玉的大收穫。看着別人在電視中出洋相,倒是另一種難得的教訓。大眾傳媒不是個東西,把優秀的人成了豬腦子或小丑。

王朔:不光是電視,一些免費雜誌也大量登這類東西,炒得人人都有個臭名,聞起來惡臭撲鼻。

老俠:姜文在這方面的自我把握還比較好。照實説,他是幹演員幹導演的,出鏡率應該更高,但很少見他在其他演員導演們常出鏡的節目中面。那次《北京人在紐約》獲了獎,電視台做了一台節目,姜文理應去。那天我們在一塊,説今天不去領那個獎,結果就真沒去。拍個煽情的臭電視劇,本身就是跌分兒的事,再去領什麼獎就更讓明眼人瞧不起。但這種涮大眾文化炒作的行為,要在大眾中付出代價,那件事後,姜文也受到許多指責。

王朔:姜文他作為一個演員,確實有身不由己的問題。人家身不由己都儘量少湊熱鬧,相比之下,我這樣的作家反而去下做欄目湊熱門,就有點兒説不過去了。姜文他有這麼一個觀點,就是他做演員的不能天天上電視,雖然名演員有很多機會上電視,但大家如果天天在電視上見到你,太了,你再演什麼,大家就不信了,知道這是你,不是電影中的那個角。他可能是有意迴避上電視,特別是一些與電影無關的節目。像我呢,我明白這是一件丟人的事,可還是去,其實不是想避也避不開,不得不去,還是自己俗氣的一面不能克服。媒體越發達,大家對傳媒的依賴就越大。現在你很容易把一個消息散出去。可是傳媒過分發達,你又要不斷強化這個聲音,就覺到對大眾傳媒依賴大了。發《看上去很美》的時候,我曾經想就是不見傳媒,你要採訪,書面把問題提過來,我書面回答,這樣自己有些把握。因為我正寫新東西,不能者見記者,要不然腦子就亂了,沒法寫下去了。後來我發現繃不住,已經沸沸揚揚了。書也賣得很好了。傳媒找不到你,就更變本加厲地炒這件事。這種時候你就要見傳媒,以正視聽,大眾傳媒的時代就是這樣。一件事大夥兒不知道便不知道了,一旦知道了就要變本加厲。你答應了這個就要答應那個,都是朋友,你還是要做的。其實,就同一件事做幾個採訪,彼此之間有什麼區別?沒有。對於一個小説你只有一個想法,無非是跟這個朋友説漏了幾句,和那個朋友多説了幾句。實際上是車軲轆話,來來回回地説。其實我當時是有這個信心的,我一句話不説,這書也能賣,傳媒也還是要炒,但最終我繃不住,還是做了。

老俠:你老提到朋友,好像接受採訪是出於朋友的面子,這種人情債也需要用如此代價去還嗎?中國的許多事説不透就是因為人情,礙於人情面子,不喜歡的東西要裝出喜歡,不想做的事要硬着頭皮去做。人情到底是個什麼,能讓人如此屈尊就駕,愣用個人的時間和尊嚴去遷就人情。文化圈中的相互捧臭腳大多出於所謂人情。但一涉及到實質利益,中國人是最不講人情的。我倒覺得,你説的人情是一種藉口和託辭。一個人哪會有那麼多朋友?

王朔:混了個臉就算是朋友了。其實傳媒的記者與公眾人物之間的所謂友情,不能説絕對沒有朋友的關係,但大多數是相互利用。可能你説得對,還是自己先繃不住了,才會接受一些不三不四的傳媒。

老俠:那你覺得你這種公眾角,到處炒作,沸沸揚揚,人管你有沒有看到聽到,和你作為一個作家的個人,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判別?實質的東西是什麼?公眾中的形象與你本身是合二而一。還是完全不同,抑或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王朔:實質的東西也不敢説。我覺得寫小説和寫電影、電視劇的時候不一樣,現在寫小説和過去寫小説也不一樣。現在寫小説是自得其樂,給自己看。當然不能説作家可以不要讀含了,説不要讀者那是瞎説,是自欺欺人。不要讀者你還當作家幹什麼?隨便找點兒其他活兒幹,都可以與讀者無關。但我現在寫小説覺得不是為讀者而寫,我可以在寫小説時怯,我人用保持一種姿態,痞子的姿態也好,張揚的姿態也好,知識人的姿態也好,都不用。寫小説時可以真實一點兒,多愁善一點兒,痴情一點兒,就是可以猛着點兒發傻發呆。寫小説時人可以變得不那麼做作,因為你只需要面對自己,自己對自己負責。我覺得寫小説不是穿尼龍襪,專為給什麼看的。我寫小説是寫自己,所以我覺得不能超過自己去添加點兒什麼。意義這東西像刀子的光芒,刀子在它就有,不能説刀子不在硬造出光芒,不能為意義而意義。或者説我不追求這個。我就先坐下來把這把刀做好就完了,自己滿意就完了,對自己誠實點兒。

老俠:能對自己誠實自然就能對讀者誠實,怕就怕自欺欺人那種,以為對自己誠實,其實是按照公眾口味。中國的事都反了。長期以來我們被要求獻身公眾才有自己,對社會負責才是對自己負責,得每個人之間都很相像,找不出個人的特點。硬強制能抹平個勝,大眾文化的軟浸透也能做到這一點,而且對大多數人來説,大眾文化做得還讓人有享受之,不那麼生硬,那麼令人反。但骨子裏是一致的,都是造就雙面人。王朔與王蒙的小説能有個上的區別,但在《今晚我們相識》中,你們倆就是同一個東西,大眾傳媒的工具,渴望擴大影響的名人,智商低下的演員…

王朔:大體如此。寫小説是寫自己。但對媒體就不是,有一定的表演,本能的是趨利避害,儘量偽裝自己,我覺得哪種姿態對我好處大,我就採取哪種姿態。比如,作為一個作家在媒體中出現時,不管是針砭時弊也好,自我推銷也好,我一定選擇一種進的、叛逆的、愛誰誰的。因為這個姿態不是我近些年才有的,而是我從早年就開始的,以這個姿態出的道,所以我就要保持它。

老俠:其實電視中的你給人的乖的,起碼是和善的,不與人為敵的,傳媒具有潛在的軟化功能,一上去,你的進就不那麼進了,你的叛逆也顯得乖巧了,你的愛誰誰也要變得八面玲瓏了…

王朔:其實,愛誰誰的姿態在一九九二年前的中國非常好,我自認為自己就是如此,好多人也會覺得你有個,聽了痛快。找也不認為這樣的我是多麼不真實,這也是真實的我,有一點兒張揚,但也不是太出格。後來我做影視的時候,就不敢太説什麼,碰到圈內的人是一定要互相抬的,因為這關係到直接的效果。即時的利益。一個演員被媒體痛罵以後導演就不敢再找他拍戲了。因為你找了他,你導的片子人們就不願看,你這片子的票房就要受影響。所以演員嘛,就得對人客氣點兒,不能愛誰誰。我儘管不是演員,也有這樣的想法,或者説,你只要一踏進影視圈,就會身不由己,就要往關係上靠,要跟媒體搞關係,甚至要跟領導當官的搞關係。要搞這種關係,説話就要收着點兒。

老俠:多累呀!咱中國人的聰明才智都耗在關係上了。可能進去了,就不覺着累,説不定還能為自己的某個小聰明的得逞而暗自欣喜呢?

王朔:暗喜也就是開始的新鮮勁兒,一過了勁兒就興味索然,只覺得累、覺得煩。比如説,《編輯部的故事》出來了,我當時就説,劇本問題大了,有的集不錯,有的集就是瞎説。

結果我們劇組的領導一聽先急了,説你如此不珍視自己的勞動,大家也不願意你自砸飯碗。要是寫小説,我可以説自己寫得不好,這是有自知之明。但影視劇本你這樣説就可能立馬影響你的播出,影響收視率。領導直接就找我,説你必須把這些話給收回來,挽回影響。無論如何要説回來,馬上就給你安排記者什麼的。結果我也得去往回找補,我對記者就只能説那是指一種創作方法了,侃大山,不是一種毫無內容的,是一種創作方式,一種工作方法,就得這麼現眼地往回找補。

老俠:非個體的集體合作都會有做不了你自己的問題,要做你自己就必須遠離這類羣體行為,否則就是自找罪受,得人人不愉快。

王朔:越是集體合作,你就越要照顧大家的利益,你就越不能張揚,顯得你有個。大家在一起做事,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你要找中間的那個點,就是要妥協,要中庸點兒,還是咱孔老師瞭解中國的這點兒事,兩千年前就給咱指明路了。

那時我和媒體的關係是最不真實的,看到什麼問題我不能説,説了就引起眾怒,就有損於這個集體。只能説好話,就是要讓自己變得有親和力,甚至要直接向觀眾獻媚,讓觀眾不要對我有成見,先看完我的東西,再下結論。還要説我這東西有多好,是一種商品推銷。現在我不搞影視了,就沒必要再那麼多顧忌了,我又回到以前寫小説時的狀態,甚至經過這麼折騰一下,我更認清了自己的本來面目,可以做得更單純一點兒。

老俠:不管怎麼説,你仍是公眾人物,光寫小説也改變不了你在公眾中的形象。

王朔:但我和九十年代初的那種隨意放話時的情況也不太一樣。説起來好笑,我好像和一九九五年批判我媚俗的人非常像,和現在某些學院裏的知識分子非常像,我也看不慣現在的年輕人,我認為他們低級、沒趣味,喜歡港台風怎麼能叫有趣味呢?就像那些學院派説我低級下一臉媚態沒趣味一樣。當然我知道,誰反對年輕人就説明誰變老了;我變成了歷史的反面,逆時代而動,反對年輕人不就是反時代,變成了反動分子嗎?

老俠:現在的年輕人只是追逐時尚而已,他們並不認真反抗什麼,甚至沒有懷疑地崇拜明星。即便那些受過高等教育,有一點點憤世嫉俗的年輕人,做人也透着老巨猾的明,知道什麼時候用刀子,什麼時候用玫瑰,新起來的這批人都不會傻到不計利害地憤世嫉俗的程度。喜歡港台的人是淺薄,但在做人上總要比算到骨頭裏的憤世嫉俗者單純些。給一個人剝皮的同時給另一個人買最新時裝,這種人學問越大越讒媚。

王朔:説年輕就代表未來,我不相信這一點。歷史的進化不是直線的,過程中會有倒退,歷史不出現奇蹟時也可以延續幾百年,在平庸中延續。這些人就是庸庸碌碌的,越年輕人就越庸俗。有好多人向我指出過這一點兒,我發現我怎麼跟他們説話越來越像。比如我剋制自己不使用"媚俗"這個詞,可我特別願意使。我覺得沒有什麼比這更説明問題的了。他們就是這樣。當然,對俗,大家都是平等的,不是隻能我俗,不許別人俗。我俗,我也不是個東西。我搞影視的時候,搞大眾文化的時候,我就是獻媚,我就不是東西。

老俠:會不會你現在質世嫉俗把自己也放進去又變成另一種俗?一種用罵自己過去俗的方式證明自己的媚俗只是一時糊塗、誤入歧途,其實自己原本不俗,打上是個雅士,都是叫大眾文化鬧的?

王朔:你這麼説就有點兒不仗義,設圈套了,讓我怎麼也繞不出這個"俗",不給人洗心革面的機會,甚至連自己意識到的機會也要剝奪。這點我還是有把握的,我可以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不會説只是別人俗,我自己不俗。我現在是另有想法的。我那時搞過大眾文化,我有資格説這話。大眾文化這東西就是俗,難誰俗,誰也跳不出大眾文化這掌心去。這裏頭談不上什麼人文追求。要説裏頭有什麼人文追求人文神,都是扯蛋。它無非是把傳統文化外來文化的東西投到這上面,一層光彩,假裝是一種人文神,追求真、善、美就是人文神嗎?特別是大眾文化中的真、善、美。不是。那是公認的世俗道德標準,或是大人對孩子的一種要求和強制,説你應該學好,做個好人。我甚至認為真善美這個詞組都不能成立,應該是假善美。真醜惡。我在大眾文化中混飯吃受最深了。你要搞美好和善良,你就得胡編,就要愣把人物給他向上提兩格,把他的境界愣向上提,使他有種覺悟,面對世俗誘惑時可以有一種光明磊落的態度。

老俠:這是一個修論,一種反諷,產生於大眾的世俗誘惑的大眾文化,追求的就是這誘惑,反而出些出污泥而不染的抗得住世俗的大眾英雄或楷模。

王朔:這就是大眾文化的無恥之處,打着紅旗反紅旗。為什麼那些報上的人物寫不好,拍出來大家也不信,甚至招致反,就因為大家都有生活經驗,都可以觀察。除非你真的反抗這東西,拒絕這東西,這種人才是真實的,在生活中見過的,甚至出反社會傾向的。但這在大眾文化中是不可以的,你一定要和大眾文化合轍,才是跟着社會同步走,最起碼得是這樣。

老俠:大眾文化非常有噬力同化力,反英雄一旦免費,肯定要變成大眾英雄,當年的披頭士樂隊即如此。崔健是被壓着,如果放開了,説不定也成又一個劉德華了。除非有極為堅強的個和極為清醒的頭腦,不,不是頭腦,是一個人天真的本能、反骨,才不會被噬。被商業作包裝成大眾英雄。

王朔:這全看你這個人個體的力量了。我在大眾文化中打滾了幾年,我現在想離開它,卻重新陷入了一個誤區,不知道自己是幹嗎的了。因為你在大眾文化裏面乾的時候,別人批判你,你會有很多借口。比如,基本上我同意你的這種看法和批評,但我們很難,我們有審查呀,有資金的限制什麼的,演出也有作上的困難呀…等等。持可以説出一百條困難,告訴你為什麼我搞得這麼俗,就是沒辦法,只能這麼俗,不是我原本就想這麼俗,而是被無奈這麼俗,我可以這麼解釋,可以給自己留一百條後路溜走。但後來,我一出來,就覺得這些藉口都不成立,別人説你俗,你就是俗了?你不能説我這東西本來是雅的,後來因為技術上的困難,沒搞好給搞俗了,這種邏輯並不成立。在大眾文化中,你搞得再好也只是個"好的俗",決不會好到不俗,"俗"是大眾文化的先天品質,就像有人一生下來就口齒不清。當然,我説的這種俗也沒有多少貶義,也就是説在大眾文化中搞東西沒有多少創造,複製而已,都是這種趣味這套路數,從古到今都這麼幹的。

老俠:你剛進去時就知道大眾文化的先天品質呢?還是後來覺到的。"咱也是一俗人"不是你應對別人批評時的擋箭牌嗎?被別人指責為俗總不如自己先説自己俗來得高尚。有一陣子,滿世界都是"咱也是一俗人",就是想撈錢,想成為大眾明星,怎麼啦?別吃不着葡萄説葡萄酸,誰也不比誰雅多少。這有點兒厚黑學的勁兒,拿股當臉反倒可以保全這張臉。這也是那些大眾明星的殺手鋼。

王朔:剛進去時我還有自己的趣味,但這種趣味不行,你無法用你的趣味去影響他們,反而你要跟着他們的趣味走。幹了以後,我就要重新確立一種趣味,改變自己。久而久之,我發現自己不能接受這種大眾的趣味,我不能和這種趣味合拍,就是那種軟綿綿的、青的,至多是"為賦新詩強説愁"或是哀嘆青不常在的幽怨,總之它的人生是樂觀的。但我認為人生是悲觀的。我要用樂觀的態度去寫東西,就覺得我太自欺欺人了,我自己都不信。那種人生是樂觀的,你只要積極進取,你就能有一個圓滿的結局,你就能使自己過得美好一些。

我不相信這個。現在我不幹大眾文化了,就可以對自己更誠實一點兒。我覺得港台文化不是好東西,我就要説它不是好東西。但有兩種人不説它,有一種自詡高雅的人不説它,認為它過於低級,就這東西,誰説誰跌分兒,它本身就不存在追求,你還非説它庸俗。另一種是老百姓不説它,它是老百姓的一部分,柴米油鹽醬醋茶,就是麻將一樣娛樂的東西。

老俠:你好像還和歌星們合作過,唱什麼歌?

王朔:沒有唱,就寫了點歌詞。

老俠:大眾文化真的是洪水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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