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當你再也不想跟他在一起,再也不愛他,連他的臉都不想再看見到也就不需要原諒。
我們不捨,是因為過去那些共同的回憶,是因為你始終是我最愛的人,是因為你曾經對我那樣好。
但是,恩情會有用完的一天,愛情,也有耗盡的時候。
然後,我們之間。還剩下這什麼可以用來原諒?
愛一個人才可以原諒他。
不愛了,也就談不上原諒,也談不上恨。
謝謝你折磨我在台灣金石堂書店的《出版情報》上看到一本新書推介,書名是《謝謝你折磨我》,作者是馬克?羅森。書還沒買到,但我喜歡這個書名。
這是一本探討新世紀人際關係的書。在常生活裏,在工作上,我們常常會碰到許多討厭鬼,他們或許是你上司和同事。這些討厭鬼對你的折磨,也許有
勵的作用。
是的,生活裏,有很多的折磨。貧窮、失意、失戀、苦戀、單戀、被人奚落、被人藐視、被人欺侮、與至愛的人別離、疾病、死亡,全都是折磨。
受折磨的時候,你萬分痛苦,然而,有一天,你會謝所有折磨你的人和事。
折磨就是鍛鍊。
沒有受過折磨,我們不會成長,也不會擁有智慧。要是有一個人折磨你,你該他。
要不是苦戀他,要不是他對你若即若離,害你受盡折磨,你怎會開始瞭解愛情和人生?當你發現你可以為一個人而忍受這種折磨,你的視野會忽然變得廣闊。
不要被所有的折磨打到,你要用這些折磨來自我提升。長夜哭泣之後,你會謝所有折磨過你的人。他們成就了你。
要耐得住寂寞人若能夠耐得住寂寞,就能夠少受許多痛苦和少出許多洋相。
許多人的痛苦,都是因為不甘寂寞。
那個男人不見得有什麼好,你不甘寂寞,跟他一起,以為找個人陪陪你,反正你不愛他,不會有什麼損失。漸漸地,你卻愛上了他,偏偏他已經不愛你,讓你吃盡苦頭。
不要恨他,恨只恨你自己當初不甘寂寞。
你本來不喜歡那個女人,可是你剛剛失戀,一個人很寂寞,而她對你痴心一片,於是,你接受了她。你從來沒有愛過她,卻和她生了第一個孩子,然後是第二個,你覺得痛苦,你已經不能丟下她和孩子。這是誰的錯?是你不甘寂寞,結果製造了一個家庭出來。
寂寞會做錯事。
你曾經很風光,風光過了,優優雅雅地低調過子,人家會懷念你,可是,你耐不住寂寞,硬要再走到台前。時不我與,結果大出洋相。
你曾經是一個神話,時代過去了,你硬要出來跟人爭一之長短,卻不受新人尊敬,你覺得很痛苦,甚至懷疑自己。這都是因為不甘寂寞。
寂寞,原來也是一種尊嚴,自愛的其中一個功課,就是要學習在寂寞裏自處。
比一公尺還要長的希望夜裏,翻看很多年前寫的的記,其中一天,我抄下了這句句子:“人有多悲觀看他肯失去多少,人有幾許希望看他要得到些什麼。”這句話,不知是在哪裏看到的。當時為什麼會抄下來,我已經不記得了。時隔多年,這兩句話依然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悲觀者常懷身世,認為自己擁有的那麼少,其實是因為從來不珍惜。不珍惜的結果便是失去。
一開始失去,失去的也會越來越多,先是鬥志,然後是時間、夢想、快樂、朋友、幸福和希望。
絕境未必是絕境,當你無論如何也不肯失去,你才有機會得到。
這一刻,有什麼是你最想得到的?你的答案排列起來,比一公尺還要長,那恭喜你,你是個充滿希望的人。
若有人説你妄想,説你貪婪,不用理會他。在達到希望的過程裏,你會愈來愈認清楚自己,知道哪些才是你最想要得到的。
有了目標,便有了希望。
失望沮喪的時候,不要忘記,你曾經許諾要得到些什麼,你那比一公尺還要長的希望在等你實現。
遍宿是一個人的事我常常不住思考這個問題:女人的歸宿是什麼?
是一個丈夫,一段婚姻和一個家嗎?
上一代或者再上一代的女人總是這樣告訴我們。
然而,要是婚姻不愉快,要是兩個人的情早已經支離破碎,家不成家,那個當初的歸宿還是歸宿嗎?歸宿真的只能是另一個人嗎?即使那個男人是你今生所愛?歸宿真的只能依靠另一個人來完成嗎?我們註定無法成為自己的歸宿。
女人的歸宿為什麼不可以是夢想和自由?不可以是她追尋的東西?不可以是她的信仰和信念?不可以是她堅持的理想?
遍宿當然也可以是一段美滿良緣,或者以上全部。
遍宿總是讓我想起另外兩個字:歸鄉。
茫茫天地,歸鄉何處?那是我們終極的追尋,是我在人生逆旅之中最後連之地。
愛情總是讓我想起另外兩個字:鄉愁。
愛情多麼像一份鄉愁,當我遇到對的人,我終於知道,我為什麼會毫不理智地愛着他,我為什麼願意為他吃苦,為他改變自己?他就是我來的地方,也是我將會去的地方,是我久違,甚至是素未謀面的故鄉。他是沒法解釋,一解釋就讓我淚眼模糊的那份鄉愁。我像愛着自己的鄉愁那樣愛着他。
然而,多麼美好的愛情或婚姻也只是其中一個歸宿。
漫漫長途終有迴歸,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終究要自我完成。人生逆旅中最後的一片棲息地,並不僅僅是摯愛温柔的懷抱與情深的訣別,也是回首的一座高樓。望斷高樓,這匆促的一生,我做了什麼?多少歡喜?多少惆悵,又多少懊悔?
我突然明白,歸宿是一個人的事。
part3我愛過,所以我活過怎樣忘了他失戀後,我們總愛問“我怎樣可以忘記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現在,我請你幹萬別想着一頭粉紅的大笨象。請問,你想到的是什麼?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
的大笨象了。
你愈努力想去忘記,你愈是無法忘記。仍然愛着他,忘不了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欺欺人説:“我已經忘了他。”然而,只要別人一提起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你忽爾想起,你曾經愛過一個人,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你已經一點覺也沒有了。這就是忘記。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
不如重新開始有人説,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般,然而,愛情是例外的吧?
想必大半開始時總是好的,如果不好,怎麼會開始呢?但是好的開始未必代表成功…
我們的問題是,我們懂得開始,卻部懂得怎麼結束。
男人很懂得怎樣跟一個女人開始一段情,他説不定有十種開始的方式,但是,他卻不懂得怎樣去結束這段
情。
他們多半是不懂得結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