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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兇犯的態度。對於一個準備一舉毒死十六人的兇犯來說,他的態度過於鎮定,從容不迫。量藥和滴藥時,他連手指頭都不顫抖,應對自如,因而誰也沒有產生懷疑,甚至讓人覺得大家是主動喝下毒藥的。這種膽量或是沉著的態度說明兇犯由於經驗十足而頗有自信——這個判斷可以說是合乎情理的。

“綜合以上各點,已將一部分偵查方針轉移到舊軍部方面,並且正在穩步而順利地進行中。”以上是偵查當局原來所設想的“帝國銀行事件”兇犯的形象。只要讀一讀這份詳細的偵查綱要和指示中的各項,就可以明白當局當初所推測的是如何細緻而合乎情理。應該說,這確實是出的推理。

但是自從六月二十五發出這份指示後,過了約莫兩個半月,九月十四發出的刑事偵查壹第八八七號卻變成為《關於蒐集對平澤貞通進行偵查的資料的指示》。局勢變了,畫家平澤被拉上了臺。

也就是說,八月十對平澤下了拘票,平澤在北海道的小樽被逮捕。

“帝國銀行事件”發生後第二百零十天,他被押送到東京來。

十一看來“帝國銀行事件”的偵查工作在最初階段是朝著正確路線進行的。偵查綱要中反覆強調“帝國銀行事件”的真正凶手有很大可能是醫生或是醫療界的人,是在陸軍裡擔任過衛生職務的復員軍人。為了偵查這一案件,全國警察對約莫五千名有嫌疑的人做過調查,這些都是偵查綱要上所說韻與藥品有關的人。

但是平澤貞通在職業上偏偏與醫療、藥品沒有絲毫瓜葛。他不過是個畫家。不可能設想他對毒藥的知識豐富到能夠在帝國銀行做那麼細緻的計算和調配。

偵查工作為什麼不按照初期的方向始終針對與舊陸軍有關的人進行呢?偵查班是憑著松井的名片和相貌這兩個線索來逮捕平澤的。但是如上面所說,松井名片是不足為憑的。相貌呢,偵查綱要上反覆提醒偵查班注意:“兇犯的特徵單憑目擊者的證詞是靠不住的,不應拘泥於這一點。”這一注意事項提得很有道理,應該說是正確的。

但是實際上,居木井警部補正是憑著平澤長得很像偵查總部發下來的剪輯相片(據目擊者所說的特徵拼湊而成的照片。——譯者注)這一點來逮捕他的。

平澤被押解到東京之後,銀行的人們鑑定了他的相貌。證詞分為兩種:一種說像,一種說不大像。這裡就不詳細談了。總之,單憑眼的印象是不可靠的。偵查綱要本身也曾提醒道:“過於倚賴兇犯的特徵作為決定數據的傾向依然存在,已經再三提請注意,這只是一兩個人的話,不足憑信。”(刑事偵查壹第一五四之八)但是實際上的做法卻與這個指示恰恰相反,平澤被逮捕了除了毒藥之外,本案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簽在支票背面的字、被告無法證實自己當時不在現場,以及名片——這些因素都太沒有價值了,不足以視為證據。比方說、名片不一定是跟松井換過的那個人用的,也許是到第三者手裡後被拿去犯罪用了。說句極端的話,簽在支票背面的字究竟是不是在帝國銀行毒死人的那個兇犯的筆跡,也沒有直接的證明。也就是說,帝國銀行案件的兇犯和在支票背後寫下“板橋三之三六六一”這個住址的或許並不是同一個人。如果有個共謀犯,也許單單在提取現款的時候兇犯委託了另外一個人。這個假設也是可能的。正如偵查綱要的注意事項所指出的,儘管說那兩個人的面貌相似,但是也不足為憑。

偵查總部認定此案沒有共謀犯,但那也只是說沒有人看到共謀犯而已。共謀犯不一定非和主犯一起到銀行來。他也許隱匿在人們所看不到的地方。

十二在直接證據中,兇器和本人的指紋是鐵證。可是就本案而論,指紋是檢查不出來的。審判時當局武斷地判斷行兇的毒藥是“氰化鉀”但是甚至連平澤是怎樣把它到手的也查不清。據平澤最初的供詞,那是約在昭和十九年十月他住在澱橋區柏木時向藥劑師野坂某要來的,差不多有十六克,說是繪畫時預備摻在底裡用的。但是這位姓野坂的藥劑師已經死了,無從證明是真是假。況且在“帝國銀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藥究竟是不是氰化鉀,也沒有絕對確鑿的證據。檢察官最初說是“氰化鉀化合物”半路上卻變成不折不扣的“氰化鉀”了。

據平澤的筆記,高木檢察官也曾為毒藥問題大傷腦筋。有一天他說:“喂,平澤,就算是氰化鉀得了,就算是你向人家討來的,成吧?”這樣就斷定為氰化鉀了。不管是不是事實,反正審判記錄上一律簡單地寫成了“氰化鉀”但是在“帝國銀行事件”中絲毫也沒有可以斷定為“氤化鉀”的據和證明。

兇犯使用毒藥時曾用過玻璃管,偵查綱要已確定那是“主要在細菌研究所或是與舊革部有關的各研究所使用的那種駒込型的”但是無從證明平澤有過這樣的玻璃管。檢察官沒有辦法,只得斷定他用的是自來水筆的膠皮管。這跟起初那種完全客觀的偵察綱要迥然不同了。平澤說毒藥是用“裝鹽酸的瓶子”裝的。檢察官問他用過以後把那瓶子到哪兒去了,他說:“我走出銀行後,把它扔到銀行前邊長崎神社院內樹叢中好像是垃圾堆的地方了。”(第三十五次審訊記錄)偵查當局據這一口供將長崎神社的垃圾堆搜查了一遍,從地下四尺處挖出了個類似的舊瓶子,但是那當然不能成為物證。他們只是從垃圾堆裡拾了個不知是什麼人丟的東西而已。公審庭上畢竟也沒能把它當成物證。

檢察官們說毒藥是氰化鉀。喝下氰化鉀的人一般在十五六秒鐘之後就在胃裡引起中毒症狀而斷氣。然而在“帝國銀行事件”中,喝下第一種藥的人相隔一分鐘又喝了第二種藥,似乎又過了三四分鐘才倒下。毒效發作很遲緩,絕對不可能設想是氰化鉀。偵查當局關於這一點的推斷,前面已談過了。至於兇犯也喝了同樣的藥卻沒有中毒的原因,偵查當局作了四種假定:“a。假裝喝了,實際上並沒有喝。b。確實喝了,但事先喝過中和劑或解毒劑之類的東西,從而使毒藥失效。c。量第一種藥之前,預先在玻璃管裡放上無害的體或中和劑,先滴入自己的杯子裡喝給人看。d。藥加過工,分成有害和無害的部分,先取無害的部分滴入自己的杯子裡喝給人看。”結果推測出兇犯所使用的是第四種手段。

十三這種辦法是在藥裡放上甲苯或油類。這樣一來,由於比重關係,藥就沉到下邊,油類浮到上邊,能夠截然分清。兇犯只消取上層無害的部分,滴入自己的杯子,讓大家喝下層的毒藥就成。事實上,在“帝國銀行事件”中,據說第一種藥上層是澄清的,下層混濁發白,略帶汽油味。由此可以推測出兇犯使用的是這種辦法。並且據說舊軍部方面保存氰酸化合物溶時,由於它一接觸空氣就與二氧化碳化合,從表層起逐漸變成無害的碳酸鉀,所以一向加入油類,以防止它與空氣接觸。

既然追查得這麼正確,為什麼不針對舊軍部方面進行偵查呢?既然認為“帝國銀行事件”的真正凶犯與陸軍衛生部門的人有直接關係,那末為什麼還非要把矛頭轉向絲毫沒有醫學知識的平澤不可呢?一方面說兇犯下毒藥時始終很沉著,使人產生的印象是他有過大舉屠殺的經驗,為什麼還偏偏要斷定這是對毒殺毫無經驗的平澤乾的呢?

事實上偵查工作本來是針對舊軍部進行的。前面所提到的六月二十五發出的偵查綱要上曾說:“此次完成了大力收縮偵查網的工作,已將一部分偵查方針酶移到新的方向。”就在同一天,國家警察(戰後本警察分兩種,一種叫國家地方警察,其中在中失的叫國家警察(簡稱國警),在地方的叫地方警察(簡稱地警),均受國家公安委員會統轄,另一種叫自治體警察(簡稱自治警),受地方(如府縣等)自治機構統轄,已於一九五四年取消。——譯者注)總部長宮所發出的指示中也說:“經過細緻的打基礎的階段,偵查工作現已正式展開了。”刑事偵查壹第二〇四號的警視廳指示表明:“然而在這段時間內收縮偵查網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兇犯的方向。”從同一份偵查綱要中所寫的“從舊軍部方面具有以上經歷的人中搜尋嫌疑犯”這一條也分明可以看出這裡指的是什麼。

這裡再說一遍:這個偵查綱要做得很出,它極其客觀地把“帝國銀行事件”兇犯的形象勾勒出來了。那末為什麼非要把矛頭指向與這個偵查綱要相距甚遠的平澤貞通呢?

在偵查過程中,警視廳顯然碰到了一面牆壁。

十四偵查當局大概也沒認定兇犯所用的毒藥是單純的氰酸化合物,更不曾像後來在公審庭上那樣斷定它為氰化鉀。

對於在“帝國銀行事件”上所使用過的毒藥,偵查當局一定進行過各式各樣的研究。他們一定想盡辦法來查明如果不是氰化鉀,那末它究竟是什麼化合物。

偵查當局大概終於查明那與舊陸軍研究所製造的丙酮合氫化氰頗為相似。這是戰爭期間軍隊在極端秘密的情況下研究、製造的,軍用術語裡叫作“硝酰”據說這是神奈川縣稻田登戶第九技術研究所的田中上尉發明的。它跟“帝國銀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藥一樣生效遲緩,但是沒有任何據來斷定這種“硝酰”跟“帝國銀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藥是同一種東西,只能說它們非常相像而已。

再說,駐在中國東北的第七三一部隊曾經在石井中將領導下研究過種種戰略用的細菌。警視廳首先懷疑到“帝國銀行事件”兇犯必是這些復員軍人當中的一個,這也是很自然的事。

事實上,從偵查綱要中可以明顯地看出這種方針已經推進到一定的程度。

“前面第壹部分第(5)項後段(指嫌疑最大的是對醫療、防疫、經管藥品,以及這些方面的研究、試驗等有經驗者,尤其是自海外歸來的人員和舊軍部方面的研究員以及特務機關人員、憲兵等。——作者原注)已經提到,兇犯屬於上述各範圍的可能極大,希望對這方面進行調查時格外仔細。截至目前為此,偵查經驗證明上述大部分人如今都在醫療、防疫、藥品系統的機構中任職,對這些人員進行偵查時尤需特加註意。本綱要後並附以總部所發現的上述人員中屬於貴部管轄下的名單,請貴部逐一調查有無嫌疑。鑑於登記名單時多有遺漏,如貴部無嫌疑犯,請有關人等提出曾經屬於同一部隊的其他有過以上經歷的同僚,調查後請與本廳聯繫,將結果示知為荷。”從這裡可以看出,偵查工作已經相當明確地針對舊軍部方面進行著,甚至連名單都附上了。指示中並且還說,可能仍有遺漏,請向列入名單上的人打聽一下。

在這裡值得注意的一個事實是:舊軍部方面有過這種經歷的人現在大部分都在醫療、防疫、藥品方面的機構中任職。

當時,無論是第七三一部隊的骨幹還是第九技術研究所繫統的成員,對細菌和毒藥的知識都是極其豐富的。他們一復員,就在民間的醫療、防疫機構和藥品系統的公司中任職,這也是極其自然的事。如今也一定還有不少人依然在藥品公司擔任技術的職務。

但是問題在於:難道只有民間的藥品公司收容了這些出的技術員嗎?決不是這樣的。其中的百分之幾早已由美軍總司令部的公共衛生科悄悄地留用了。在這方面資格最老的是曾經在第七三一部隊當過隊長的石井四郞中將。

戰爭快結束時,石井中將很快地就回了國。戰後一個時期他在新宿區若松町開旅館,還遭到新聞記者的糾纏,後來他就蹤跡不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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