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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小塊的硬糖在嘴裡被舌尖推著跑,沈初把另一顆硬糖握進手心裡,起身走到孟雨疏的臥室門邊。

沈初手掌握拳手心向下,抬起手臂伸向孟雨疏:“給。”孟雨疏一臉喜氣地走到他的身邊,用兩隻手接在他的拳頭下:“什麼啊?”沈初展開五指,一顆草莓硬糖落在孟雨疏的手心裡。

孟雨疏頓時笑彎了眼睛:“你幹嘛呀?”

“給你糖吃。”沈初看著孟雨疏,心裡泛起點點難過。

“從哪學來的?”孟疏雨低頭撕著糖紙,樂呵呵道,“想去騙人家小姑娘?”沈初垂著的睫顫了顫,他像是自言自語,把聲音放的極低。

“沒有小姑娘。”作者有話要說:季澤:昨天的我你愛答不理,今天的我你高攀不起。

這麼傷的氣氛,寫小劇場有點突兀,留著下幾章寫吧。

今天應該又是一更,鹹魚躺。

第44章傻了吧“沒有了,結束了,等著畢業分開,各走各的路。”季澤角微揚,說得輕巧。

真跟個沒事人一樣,仰頭給自己灌下半瓶啤酒。

“真行,”馬堂把季澤手上的酒瓶給奪過來,“半個月前的事,現在才跟我說。”

“有什麼好說的,”季澤往塑料椅背上一靠,整個人顯得懶散隨意,“不就那樣。”夏夜的燒烤攤上人聲鼎沸,路邊人群三三兩兩,大聲說笑划拳喝酒。

秦江捧著一杯橙汁,看了看馬堂,又看了看季澤,最後他選擇閉嘴,默默吃著自己的烤串。

以前跟季澤沒大沒小是因為他知道季澤在讓著他。現在季澤心情不好,他可不想上去討打。

馬堂給季澤遞了張紙:“你之前不是準備不說出來嗎?”

“我沒說,”季澤接過紙巾,低頭擦了擦指間的油膩,“他問的。”他藏著掖著的那份心思,被沈初用最直接的方式撕開挑破,明晃晃地攤在兩人面前。

——接著再丟棄一邊。

“你是不是幹什麼了?”馬堂想了想,“不然沈初怎麼突然這麼問你。”

“也不是太突然,”季澤動動手指,把那張紙巾成一團扔在桌上,“算了,不說了。”他抬起眼皮,看向吧唧吧唧吃著燒烤秦江,閒的沒事就想教育教育:“小孩兒,馬堂對你夠好了。”突然被點名的秦江瞬間板,心虛地瞄了幾眼身邊正給自己剝蝦的馬堂。

“別扯到我,”馬堂把蝦仁放進秦江的碗裡,“你吃你的,別理他。”秦江縮了縮脖子,把自己的碗往馬堂那邊推了推:“你也吃。”季澤看著眼前你來我往的兩人,呼了口氣,站起身來。

“你去哪?”馬堂也跟著站了起來。

季澤頭也不回:“沒醉,不用跟。”-季澤酒量不差,但是很少喝酒。

剛才他只不過灌了兩瓶啤酒,跟喝水似的,沒什麼覺。

路燈昏黃的燈光穿過路旁矮樹繁茂的枝葉,星星點點灑在了灰的長方形地磚上。

季澤雙手著褲兜,就這麼低頭數著磚塊,漫無目的地沿著馬路往前走。

半個月了,也該放下了。

本來就沒打算怎樣,這樣不也好。

早點斷了念想,也免得到了畢業割捨不下。

還有,是最重要的,不要給沈初造成困擾。

被一隻狼喜歡,應該是被嚇著了吧。

晚風拂過耳畔,樹葉沙沙作響。

季澤仰起下巴,抬手摘了一片下來。

是香樟樹。

他和沈初曾經也一起種了一棵香樟樹。

“給你起個名字,就叫小初初吧!”

“滾。”季澤看著手上的那片葉子,心底壓抑許久的酸楚像是開了閥門,鋪天蓋地湧上他的喉嚨。

難受。

心上跟缺了一塊似的,就要死了。

季澤站在原地,放任自己細細受這份因沈初而生的心痛難過。

或許這是沈初最後留給他的東西了。

因為是那種情,因為是那種喜歡。

所以在被拒絕後,連最普通的朋友也做不成。

季澤料到會有這樣的結局,所以把它悶在暗無天的心底。

無法觸及陽光,也不願宣之於口。

打小無拘無束肆意妄為的狼崽子,第一次知道了害怕。

他怕有一天會和沈初形同陌路,相對無言。

可是他一再小心,卻還是落得了這樣一個結果。

季澤突然有些埋怨沈初。

既然不肯接受,為什麼要把話問得那麼徹底。

扯下最後那層遮羞布,就永遠蓋不回去了。

“我是狼,”季澤把那片樹葉扔進路邊的綠化帶裡,他像是自言自語一般,輕聲道,“狼和兔子註定沒結果的。”既然這份情不被需要,那它的存在只會給人平添麻煩。

乾脆就讓它從未存在過。

又或者,僅僅只存在於,自己的心底。

季澤掏出手機,給馬堂打了個電話。

“堂哥,你是我親哥,”季澤眼底泛紅,話中卻依舊拖著那副吊兒郎當的口氣,“你和你家小鳥,借我打打掩護。”-八月上旬,最熱的時候。

沈初坐在自己的書桌前,暴躁扔筆。

什麼玩意兒,不會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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