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領悟《聖經》故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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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追溯到很久以前。

那時候,物價還很低,汽車還不上高速,坐車還可以還價。

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我需要常常的坐車,厭倦了為雞蒜皮的事情討價還價,所以,我總是站在同樣的地方等車,上車後直接給售票員15塊錢,然後聽着喜歡的歌,一直睡到下車。

有一次,我半途被吵醒,糊之中隱約聽到他們是在為車費收的不公而爭吵,大致是某人上車時售票員收了他13塊,1分鐘後上車的某人還價,售票員收了他10塊,先前這位不高興了,覺得吃了虧,非要售票員退錢,於是雙方爭吵起來。

我看着他們,覺得有趣,自己輕輕的笑起來。

想起《聖經》裏那個葡萄園的比喻。大致是説一個葡萄園從早晨到傍晚陸續的請了幾批工人,約定的工錢是一樣的,到收工時,最先來的工人不滿了,認為自己工作的時間最久卻拿同樣的工錢,不公平。園主則表示是按約定給的工錢,很公平。

據我後來所看的對《聖經》的解釋,葡萄園的比喻是説在上帝的國度裏沒有先來後到,都是上帝的孩子,一樣可以得到上帝的恩典,不會因信仰上帝時間的長短而不同。救恩是超越公平的。

我倒沒有想到《聖經》的那個解釋,只是想着葡萄園的比喻中關於約定工錢的這個假定。

坐車的故事也是一樣,既然是雙方最初約定好的價格,卻因為比較而產生不平衡,這不是很可笑嗎?分明是自己約定的事情,怎麼可以因此而反悔呢?

以前和一個朋友説這個故事的時候,他倒是不同意我的,堅持認為是無良售票員製造了這場事端,我反問他,既然覺得價格不合理,為什麼最初不和無良售票員約定一個自認為合理的價格呢?為什麼不乾脆換車走人呢?既是已經約定好價格,必是自己覺得可以接受的。之所以不滿,不過是因為比較罷了。

其實,這種爭論毫無意義。

就我而言,葡萄園的比喻很合我的子,約定了便不會改變,也不會因為其他的因素而反悔。哪怕真的是錯的,或者是不合算的。似乎有一點阿q,倒也固執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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