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的朦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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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偶然或巧遇。樓梯裏,每天必有幾個點,不同的是——我上,他下。

不知偶然或巧合。課間的不經意抬頭,可以覺走廊上一束匆匆逃離的目光。…憑着女孩的,我覺察其中的微妙。然而,飄逸的頭髮,可人的臉蛋,活潑的可愛與我無緣。文靜,內向,羞澀我全都佔份。他?他,我不太瞭解。一張幼稚的臉,大概是雨季女孩心中暗戀的對象。一身上下給人乾淨、清覺。

“荔子。”我的名字在身後響起,“這是上次借你的書。”

“謝謝!”他雙手把雜誌遞給我。

“不客氣。”我轉身走了。

“明天見,晚安。”聲音不是很大。

回到家裏,我把書往沙發上一扔,它自然的攤開。一張巴掌大小、心形的紅信紙一映入眼簾,上面寫到:喜歡你的男孩=偶遇你的男孩。他準是忘拿出去了,我想,明早在樓梯裏還給他。我可不想給女生寢室卧談會中的王子添亂。

“這張紙夾在書裏,忘取了吧?”我不喜歡叫不悉的名字。

“書是我還的,話是我送的。”他沒有伸手來接,紙片像落葉飄飛。我,頭低着,臉燒着。逃離。樓梯的拐彎處,視線的餘角裏,他正彎撿那片紅的心紙。我覺自己做了錯事,一時找不出道歉的理由。幾天後,我把一張寫有“此時無聲勝有聲”的普通信紙近他書桌。

時間穿過炎熱的七月,我們衝出高考的戰爭。他收到北京一所重點大學的通知書,我差本科線幾分選擇來年再戰。暑假裏,我常出家附近的體育館散步。場上,有他隨足球跑動的身影(他家離這裏遠,這場比較破)。

秋風送來九月的涼,他死北上的列車而去。我坐在教室裏,心理充滿落寞與空虛。我開始思念。這就是喜歡?

或許,我喜歡不經意相遇他的目光;我喜歡他製造自然的偶遇;我喜歡場上隨球跑動他的身影…

或許,我只是突然失去習慣的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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